与任启亮头一回见面是在《阳光》杂志社。那时,他的第一本散文集《一路风景》刚刚出版,他送书给为他作序的著名作家刘庆邦。经刘庆邦介绍,我才知道他是从煤炭行业走出去的,还是我们杂志的一位老作者,他写散文、评论、报告文学……文字里散发出的淮北平原的麦子及浓浓的泥土草木气息,让我总是毫无来由地感到一种亲切。他每出一本新书,我都要先睹为快。
这次读到的是他的散文集《行至半山看云起》(北京时代华文书局)。散文集开篇是《奥森踏歌行》,尽管写的是城市公园,但我仍然嗅出其中挥之不去的乡土草木之气。他写奥森公园,写奥森公园原住民的乡愁,写奥运会对北京乡村的影响与公园里的一草一木、湖山桥路,写得真实而贴切。因为行走,他知道公园里满地盛开的二月兰:“只要撒一次种,便会年年生长,年年开花结籽……”他不仅用眼睛观察,还用心用情现场记录,比如,在《劳动广场的劳模墙》一文中,他叙述与妻子在公园里散步,看到一位女士在劳模墙面前转悠,上前一打听,才知道是北京一位1987年的劳模在找自己的名字,于是他们一起在墙上寻找。漫步奥森公园,他似乎还得出了一个人生的结论,那就是“人的脚步是随着眼睛走的”,由心灵漫溢出来的真善美,是人生最为铿锵的步伐。
任启亮出生在淮北乡村,那里有一望无际的麦子和泥草房。在乡村长大,他二十几岁还当了村干部,后来考上大学,走进城市,依照他散文里的说法,“家乡是土坯房,泥土垛墙,麦秸草苫顶,房屋低矮灰暗,门窗漏风,雨天满院泥泞”。但对这样的一个村庄,他却有着快乐美好的记忆。在书中,他写道:“清晨,公鸡的叫声唤醒了熟睡的人们,也唤醒了遍地的树木小草,缕缕炊烟升起,空中弥漫着一股迷人的味道……”读这样的文章,让人感觉他心灵蕴含着的真善美仿佛与生俱来。在他的《怀念水井》一文里,他说,他在家里是老大,挑水首先是他的事。但渐渐地,他发觉等他回到家揭开水缸盖,里面却灌满了水,“原来弟弟妹妹都能争先恐后地挑水了”。这里描写的不仅是一个劳动的事实,更是乡村人淳朴敦厚的家风和传承。这样的记忆,留给他的怎么不是甘甜和美好呢?
任启亮把这部散文集起名“行至半山看云起”,却让我读出了“半是城市半是乡村”的人生况味。无论是状写城市里的刺猬、高大的建筑,还是像布达佩斯这样的国外古城、他经常行走的奥森公园,或者是写他母亲的塌菜合、姥姥家的枣子、砀山的梨,都让人感觉他有一颗诚心与一双慧眼。我始终认为,故乡的美妙是一个人童年的时光所馈赠的,散文的美妙除了语言之外,还充满一个人最为深刻的生命体验。关于散文,任启亮坦诚地说:“我觉得写散文最重要的是两个字:真和情。”所谓“真”就是真诚,所谓“情”就是对生活保持一颗赤子之心,有情有义、有爱有恨。“情到深处,自然能够写出既能感动自己,也能感染读者的散文”。他强调散文的表达是一种“情到深处”,并一直用写作的实践实现自己的散文主张,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徐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