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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慢病管理 健康服务抵达基层

2026-07-29 15:10:55 来源于:河北日报

□河北日报记者 赵泽众

如何让慢性病患者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高效、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日前,省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的通知》,从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医保支付、药品供应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全力优化整合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功能,促进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全流程服务。

长期以来,很多患者习惯于往大医院跑,以致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利用率不高。为改变这一现状,我省在医疗保障方面精准发力,积极引导慢性病患者首诊在基层。

根据通知,在紧密型医共体内推行医保基金“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支付机制,动态调整优化按病种付费分组方案,扩大基层病种(组)数量,科学遴选适合基层诊疗的常见病、慢性病、康复期病种作为基层病种(组),实行区域内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同病同付,原则上DRG(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基层病组不少于50个,DIP(按病种分值付费)基层病种不少于100个。

在此基础上,鼓励以“基层卫生健康综合改革省级试验区”为试点,开展适宜基层的门诊按人头付费与慢性病管理相结合等多元复合支付方式,加强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联动,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将签约居民门诊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激励主动开展慢性病随访、健康管理。

开药难、频繁跑医院,是困扰需要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者的一个普遍问题。对此,通知在用药联动方面给出了解决方案——将适度放宽乡村两级用药品种和数量限制。

根据通知,将进一步完善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牵头医院用药目录统一,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实际逐步与牵头医院用药目录统一。

对符合条件的慢病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单次开具不超过12周用药的长期处方,长期处方不纳入门诊次均费用、门诊药品次均费用考核。糖尿病、高血压、慢阻肺病用药不受“一品两规”限定。对已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管理的高血压、糖尿病人群,且未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的“两病”参保居民,可由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标识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

在信息化时代,数据是提升服务效率的关键。通知特别强调数智赋能,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打破信息共享壁垒。我省将推进紧密型医联体信息平台互通,强化紧密型医联体牵头医院或上级医院相关专病科室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共享流转,支持将二、三级医疗机构诊断的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患者信息数据,推送至其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或签约家庭医生所在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方便为患者提供连续性健康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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