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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和解破困局,纾企解难助重生——郑州自贸区法院(经开区法院)精准护航困境企业焕发新机

2026-08-24 11:42:00 来源于:中国城乡新闻网

中国城乡新闻网讯(田保庆、李慕淳 报道)破产审判的意义,不止于依法了结债权债务关系,更在于为尚有存续价值的企业寻找出路、化解矛盾、释放市场活力。近日,河南省郑州自贸区法院(经开区法院)办结一起幕墙装饰工程公司的破产和解案件。以精准司法履职、柔性调解施策,成功破解企业无资产清算、无资金追债的双重僵局,既最大限度保障了债权人合法权益,又助力困境企业卸下债务包袱、涅槃重生,以法治力量护航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涉案公司长期从事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和劳务分包,在行业内积累了一定资源和口碑。受近年来市场波动及自身管理问题影响,资金链逐步吃紧,自2025年3月起全面停业,办公场所、设备等有形资产基本流失,经营发展彻底陷入停滞状态。2025年7月破产清算申请被受理后,案件交由我院审理。

案件受理后,我院第一时间指定专业律所担任破产管理人,全面开展企业资产、债权债务核查工作。经核查,共涉及3户普通债权人,债权总额161万余元,后其中一户撤回申报。看似无资产、无收益的“空壳”企业,却被法院和管理人精准挖掘出一线转机。企业虽无显性可变现资产,但存在股东未实缴的出资款和企业对外未结算的工程款,这两笔款项若能收回,清偿就有来源。但由于企业无力垫付审计、追讨等费用,债权人也均不愿先行出资,案件一度卡在“清算无资产、追债无资金、处置无进展”的循环里,如果强行推进清算,不仅债权人将面临零受偿的损失,一家具备经营价值的本土企业也将彻底退出市场,造成市场资源浪费、矛盾纠纷留存等诸多问题。

为实现利益最大化、矛盾最优化、资源高效化,坚持善意文明司法理念,主动统筹各方力量,引导案件从破产清算转向破产和解,为企业重生开辟法治通道。办案过程中,承办法官全程监督指导管理人完成企业接管、资产核查等工作,精准锁定股东未实缴出资及对外未结算工程款两类潜在资产,为和解奠定事实基础。针对各方矛盾尖锐的情况,搭建沟通协商平台,联合管理人向各方释明清算与和解的利弊,引导换位思考、寻求利益平衡,经多轮磋商促成和解合意。同时严把司法审查关口,重点审核清偿比例、分期期限、履约保障等关键内容,确保方案兼顾债权人受偿与企业生存发展,具备可操作性。协议生效后,建立常态化跟踪监督机制,紧盯房产解押过户、资金筹措、工程款回收等环节,督促各方履职尽责,保障和解成果落地见效。

这起案件的顺利化解,折射出破产审判中“精准识别”与“柔性处置”的价值,不是所有陷入困境的企业都该被清出市场,对确有挽救可能的主体,司法可以成为重建信任、盘活资源的桥梁。下一步,郑州自贸区人民法院(经开区法院)将持续细化破产案件中的甄别机制,灵活运用和解、重整等制度工具,加强全流程跟踪监督,让更多危困企业在法治框架下找到重生机会,为区域营商环境优化提供更务实的司法支撑。

编辑:吴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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