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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职业索赔”被认定敲诈勒索

2026-07-27 10:18:52 来源于:北京日报

  北京日报讯(记者 吴娜 实习生 李姿慧)朝阳法院近日对一起“职业索赔”敲诈勒索案作出一审判决。两被告人购买大量商品后、发起数百次投诉举报,向企业索要高额赔偿。法院审理认定,其行为已超出合法维权范畴,构成敲诈勒索罪。

  2024年6月,被告人王某某与谢某某通过控制多个网络账号,针对某线上商超销售的洗发露、面膜、牙膏等13类日化用品进行“拆分式”下单,累计购物千余笔。批量收货后,二人以商品存在宣传问题为由,在短期内集中、反复通过全国12315平台和北京市12345平台提交投诉举报,累计达数百次。在与商超的沟通中,二人态度明确——“不赔钱就不撤诉,让监管部门立案查处。”面对商超提出的和解方案,二人一概拒绝,坚持按每单500元的固定标准索要赔偿。

  截至案发,二人累计向多家企业索赔金额近47万元,其中实际得手11.65万元,另有35万元因企业拒绝支付而未能得逞。2025年12月10日,二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案发后,两人家属代为退赔了全部金额。

  案件审理查明,涉案商品并不存在足以构成欺诈消费者的产品质量问题,依法不适用惩罚性赔偿条款。二人购买的日化用品数量明显超出正常生活消费需求。结合“多次得逞后继续批量购买并追加索赔”“索赔金额固定按单计算”“无视企业和解提议”等行为,法院认定二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法官表示,本案中,王某某等人的行为明显超出民事索赔范畴。本案判决清晰划定了合法维权与恶意牟利的法律边界,对“假维权、真敲诈”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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