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以法治力量守护中华文明根脉,2026年3月28日,循法守珍,文脉永昌!文物保护与区域经济发展平衡路径法律研讨会于京师律师大厦一层大讲堂圆满举行。本次论坛由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中国文物学会民族民俗文物专委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遗产法教席、京师律师事务所、京师律所(全国)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实务研究中心联合主办,来自全国十余所高校、科研院所的法学、考古学、人文与社会科学、侦查学等各领域的专家学者,以及文物保护咨询评估机构、民间公益组织、文博考古全行业权威媒体单位代表,资深媒体人,法律实务界人士等80余人共同参会,深入探讨了新时期文物保护发展方向,为构建法治化、科学化、可持续的文物保护新格局贡献智慧与方案。



主持人: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刘馨洁
启幕·文物保护的法治使命

何戍中
北京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发起人
中国文物学会民族民俗文物专委会主任委员
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原一级巡视员
北京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发起人、中国文物学会民族民俗文物专委会主任委员、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原一级巡视员何戍中在开场致辞中表示,律师在文物保护领域的影响力尚未充分显现,其贡献受限的原因包括权力结构特殊、治理模式偏行政化、跨界知识门槛高以及激励机制匮乏。他指出,律师在文保中的核心角色应是案件代理人、规则打磨者、权力红线的监督者以及公共利益的扩音器。为进一步发挥律师作用,他建议,加强行政监督与信息公开、拓展公益诉讼渠道、把握非诉服务与经济发展融合的蓝海机遇,并推动专业机构建设。他强调,文保领域亟需律师更广泛地参与,从而增加法治厚度,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健康发展。
析微·个案背后的躬行之鉴

徐华洁
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
京师律所(全国)文化遗产保护
法律实务研究中心主任
文物保护及追索法律事务部主任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遗产法教席合作专家
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京师律所(全国)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实务研究中心主任、文物保护及追索法律事务部主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遗产法教席合作专家徐华洁分析了《新时代经济建设中的文物司法保护——以海南南宋首例古墓群案为例》。她指出,文物是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保护传承是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的核心,经济开发与文物保护应相辅相成。她以海南首例南宋古墓唐震墓群保护案为切入点,系统梳理了唐震在海南文脉传承中的历史地位、墓群保护范围的变迁与争议,以及当前面临的开发风险。该案中,她带领团队通过调取历史文献、向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推动公益诉讼等方式,促使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检察机关介入公益诉讼程序。她强调,不可移动文物司法保护应坚持“事前防范”理念,完善专家辅助人制度、拓宽保护评价体系、加大违法惩戒力度,并发挥公益诉讼的监督作用。她认为,经济开发完全可以与文物保护并行不悖,关键在于将文物保护融入区域规划、落实“先考古、后开发”制度、推动活态保护与多元利用,通过制度保障实现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的双赢。
实证·前沿探索的经验启示

王云霞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中央民族大学特聘教授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遗产法教席主持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央民族大学特聘教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遗产法教席主持人王云霞围绕《用最严密的法制保护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分享。她表示,不可移动文物是重要的文化遗产资源,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贯彻新时期党中央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在“不可移动文物”专章及相关章节中强化了保护措施,修改力度空前。她强调,使用不可移动文物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的原则,防止过度商业化。她指出,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让文化遗产资源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

霍政欣
中国政法大学二级教授
《政法论坛》主编
国际比较法学会(巴黎总部)联席会员
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政法大学二级教授、《政法论坛》主编、国际比较法学会(巴黎总部)联席会员、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副会长霍政欣围绕《文物保护法的域外效力》进行分享。他表示,在全球化背景下,以属地主义为原则的文物保护法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他指出,我国初步构建起域外效力的法律基础,并通过“章公祖师肉身坐佛案”等典型案例实现司法层面的突破。他建议,应进一步完善涉外文物保护法治体系,推动国内立法与国际条约的衔接,深化跨境执法合作,提升涉外审判能力,全面提升我国文物保护法的域外适用效能与国际影响力。

王晓琨
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考古文博系教授
博士生导师
考古发掘领队
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考古文博系教授、博士生导师、考古发掘领队王晓琨围绕《考古前置背景下的考古发掘与经济建设》进行分享。他表示,随着2025年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施行,“先考古、后出让”制度上升为法律规范,将考古工作前置至土地出让全流程,从源头防范建设性破坏,实现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双向赋能。他指出,当前仍存在思想认识不足、工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应强化法治引领、完善协同机制、规范行业监管。他强调,法治是平衡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的根本路径,唯有完善考古前置制度,方能在守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传承。

刘为军
法学博士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为军围绕《新文物保护法和文物犯罪治理的挑战与机遇》通过线上进行分享。他表示,新文保法以文物安全优先为核心原则,为文物犯罪治理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当前文物犯罪呈现产业化、专业化、网络化特点,新法实施带来了共治格局清晰、制度保障完善、国际合作有利等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新挑战。他建议,应树牢主动治理理念,健全协同共治机制,强化科技赋能,规范专业支撑,深化国际合作,构建预防为先、打防结合、协同高效、科技支撑的文物犯罪治理新格局。

秦红岭
北京建筑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授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北京建筑文化
研究基地首席专家
北京建筑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授、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北京建筑文化研究基地首席专家秦红岭围绕《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公众参与机制与法治保障——兼论对我国文物保护实践的启示》进行分享。她表示,北京中轴线成功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为我国文化遗产治理转型提供了重要样本,文化遗产保护正从政府主导走向多元协同治理,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正在成为影响保护成效的关键因素。她指出,2025年出台的《北京中轴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正针对这一因素在制度上实现重要创新,为推动文化遗产治理转型提供了重要借鉴,促进公众参与从制度表达转化为治理常态。

李倩茹
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法律系主任
首都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文化遗产卓越工程师学院
文化遗产法治研究中心负责人
中国智库索引(CTTI)专家库专家
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首都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文化遗产卓越工程师学院文化遗产法治研究中心负责人、中国智库索引(CTTI)专家库专家李倩茹围绕《北京文物腾退保护与活化利用法理基础与机制保障》进行分享。她表示,文物建筑兼具“实用属性”与“文化属性”,必须在保护与利用之间寻求法治框架下的动态平衡。她指出,当前文物腾退保护与活化利用仍面临着许多困境,建议加强相应机制保障,同时在活化利用层面确立保护优先与合理利用的平衡机制,健全社会力量参与、资金激励、文化阐释与专业化运营等全流程支持体系,推动文物建筑在法治轨道上实现有效保护与可持续利用。

张越
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越围绕《文物交易的法律底线:尽调义务的边界、标准与责任》通过线上进行分享。她表示,在国际公约层面,1970年公约为尽调义务奠定基础,1995年公约首次明确“due diligence”概念;在国内法实践中,美国主要依靠行业协会自律,欧盟构建了分层级的高门槛尽调体系,德国标准最高且交易记录保存长达30年,瑞士则将责任压实于经营者。她指出,我国2024年《文物保护法》的修订已释放强化尽调监管的明确信号,这既有助于我国追索流失文物,也契合国际社会强化流通监管、打击文物犯罪、履行返还合作义务的全球趋势。

任鹏举
贵州财经大学中国-东盟法学教育
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访问专家
贵州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
贵州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会员
贵州财经大学中国-东盟法学教育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访问专家、贵州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贵州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会员任鹏举围绕《打击水下文物盗捞的国际合作——UNESCO机制与区域协同路径》进行分享。他表示,当前水下文物盗捞呈现团伙化、专业化、跨区域化特征,盗捞行为对水下文化遗产构成严重威胁。他指出,我国在2022年修订的《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已经推动保护模式向主动预防与体系化治理转型。他强调,未来应以UNESCO公约为借鉴,深化与东盟及亚太国家的区域协同合作,为全球水下文化遗产保护贡献中国方案与中国智慧。

王龙霄
中国文物报社副研究馆员
中国文物报社副研究馆员王龙霄围绕《浅析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对考古工作的影响》进行分享。他表示,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对考古工作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大方面。一是明确“净地出让”机制,将考古前置,有效化解了过去因建设单位出资、工期冲突导致遗址破坏的长期矛盾。二是明确文物须按时移交,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长期以来大量考古成果和标本积压在发掘单位,地方博物馆展览资源匮乏的问题。此外,他指出,经济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并非必然对立,西安大明宫、曲江等案例证明二者可实现共赢。希望未来,相关配套细则能够进一步细化落实,为考古工作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支撑。

彭蕾
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
(国家文物局数据中心)研究馆员
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国家文物局数据中心)研究馆员彭蕾围绕《文物影响评估何以有效》进行分享。她表示,新《文物保护法》为文物影响评估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在实际工作中仍面临着许多问题。她建议,应从国家层面出台统一的管理办法与技术规范,设置评估机构的资质资格与时限要求,推广成片成区域评估模式,并参考世界遗产评估经验,依据文物价值实施精细化管理,推动文物影响评估从“单品突破”向“整体评估”转变,切实发挥其在平衡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中的桥梁作用。她强调,文物影响评估的有效性不取决于报告文本的厚度,而取决于对遗产价值的敬畏与科学精细的制度保障。
汇聚·专业力量的协同共进
随后,现场举行了京师律所(全国)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实务研究中心聘任仪式。 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京师律所(全国)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实务研究中心主任、文物保护及追索法律事务部主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遗产法教席合作专家徐华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央民族大学特聘教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遗产法教席主持人王云霞,中国政法大学二级教授、《政法论坛》主编、国际比较法学会(巴黎总部)联席会员、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副会长霍政欣,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考古文博系教授、博士生导师、考古发掘领队王晓琨依次上台,分别为京师律所(全国)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实务研究中心专家顾问、特聘研究员及研究员代表颁发聘书。



聘任仪式
京师律所(全国)文化遗产保护
法律实务研究中心聘任名单
专家顾问:
何戍中、王云霞、霍政欣、王晓琨、刘为军、田艳、江溯、秦红岭、李倩茹
特聘研究员:
张越、任鹏举、蔡燊
研究员:
刘建辉、赵巧玲、张满秋、周心迪、宋小鹏、王志华、赵荔、张自豪、张标、张露、牟军、王翊鸥、王珊珊、刘喆
此次研讨会不仅搭建了文物保护领域法律理论与实践深度对话的平台,也汇聚了法学界、考古界与法律实务界的多方智慧,为探索文物保护与区域经济发展协同推进的法治路径提供了有益思考与实践经验。未来,京师律所(全国)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实务研究中心将持续汇聚专业力量,深化文化遗产保护法治研究与实践探索,推动形成更加系统、专业的文物保护法律服务体系;京师律所也将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积极投身文化遗产保护法治实践,为守护中华文明根脉、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协同发展贡献更多京师力量。
编辑:吴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