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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政策加码城市更新 “旧空间” 酿出“新价值”

2025-09-17 09:16:45 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灵土--生态环境

在国家“无废城市”战略与“双碳”目标的双重驱动下,建筑垃圾治理正经历从被动处置到主动循环的历史性跨越。政策法规的刚性约束与市场机制的深度激活,共同构建了建筑垃圾“源头减量、高效回收、高值利用”的全链条治理体系,驱动其向规模化-产业化-资源化深度演进。

“规模化-产业化-资源化”的全链条治理体系:

规模化:只有形成足够的处理量,才能支撑起后续的产业和盈利模式。

产业化:将收集、分拣、加工、再生产品制造等环节打造成一个完整的、可盈利的产业【而不是把大垃圾变为小垃圾】。

资源化:是最终目标,将垃圾转化为再生骨料、再生砖、路基材料等有价值的产品,重新回归经济建设。

这一转变不仅有效破解了“垃圾围城”的困境,更将传统的环境负担转化为绿色的城市矿产,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注入全新动能,成为推动循环经济、实现低碳发展的重要抓手。

01【政策驱动】三年实现“质”的跨越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速,建筑垃圾年产生量已突破30亿吨,占城市垃圾总量比例超过40%,但资源化利用率仅为10%-30%左右,与发达国家的80%-90%还有较大差距。

今年6月,住建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提出到2027年,健全城市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完善建筑垃圾管理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筑垃圾平均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城市建筑垃圾有效治理新格局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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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还包括多项亮点:严禁将建筑垃圾直接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理;各地规划内建筑垃圾利用、处置设施作为城市兜底性市政基础设施,纳入本地区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重点项目建设;各地要全面排查评估存量建筑垃圾情况,限期开展存量治理;支持资源化利用企业发展,鼓励推行建筑垃圾收运、利用一体化运营;鼓励使用财政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和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将关键工艺技术装备研发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支持范围。

目前,建筑垃圾治理已被列入“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据财政部、住建部公布的相关文件显示,北京、天津、唐山、包头、大连、哈尔滨、苏州、温州、芜湖、厦门、济南、郑州、宜昌、长沙、广州、海口、宜宾、兰州、西宁、乌鲁木齐20个城市入选支持城市名单,他们将分享200亿元中央财政计划补助资金,包括建筑垃圾治理在内的城市更新项目将获得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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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日益严峻的建筑垃圾问题,新一轮政策提出了系统性的治理方案。该方案涵盖了从源头分类(严禁混合处理)、中端处理(明确设施兜底保障)、资金扶持(支持项目建设),到末端激励(鼓励产品应用)和技术驱动(推动技术创新)的全链条措施。其意义不仅在于缓解城市环境压力,更是一项服务于国家“双碳”战略目标与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前瞻性布局。目标是计划用三年时间,彻底扭转建筑垃圾治理的被动局面,并将其转化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新机遇。

建筑垃圾不再是“埋埋埋”了!新政策打包了一套“妙招”:不准一锅烩、建好处理厂、资金给支持、新产品有市场、技术再创新。这不仅是解决“垃圾围城”的环保行动,更是响应国家“双碳”目标和循环经济的宏大计划。目标是三年左右,让我们眼中的“废墟”变废为宝,真正点石成金,把头疼的垃圾困局变成绿色的经济机遇!

02【专项规划补短板】  ——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薄弱

从各省近期公布的建筑垃圾处置专项规划来看,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与实际需求间仍存在显著缺口,多地正通过明确目标、新建设施等方式加速补齐短板。

1. 广东:2026年广东、深圳   资源化利用率要达70%以上

2024年9月13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0 年) 显示,截至2023年底,广东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布局不均衡问题突出:仅有广州、深圳、珠海、汕尾、肇庆5市建有建筑垃圾中转设施;汕头、佛山、河源、汕尾、东莞、中山、潮州、揭阳8市无建筑垃圾消纳场,韶关市则无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广东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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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划要求:

近期目标。到2026 年,广东省各地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全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 60%以上,综合利用率达70%以上,安全处置率100%。其中,广州、深圳2026年建筑资源化利用率达70%以上。

远期目标。到2030年,广东省各地建筑垃圾治理和综合利用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75%以上,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安全处置率100%。建筑垃圾治理示范、试点城市的建筑垃圾再生建材产品替代天然砂石建材产品用量比例不少于30%。建成具有国际一流水平可持续发展的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集群。

2. 江西:规划建成50座资源化利用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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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江西省住建厅公示《江西省建筑垃圾处置专项规划(2024—2035年)》, 规划编制范围以江西省行政区划为基准,覆盖江西省全域,包括南昌市、赣州市、九江市、上饶市、宜春市、吉安市、抚州市、萍乡市、景德镇市、新余市、鹰潭市等11个设区市及赣江新区。

要求各设区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不含工程渣土、工程泥浆)资源化利用率至 2030 年、2035 年分别达到 60%、65%,其他县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不含工程渣土、工程泥浆)资源化利用率至 2030 年、2035 年分别达到 55%、60%。

全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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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座资源化利用厂规划布局图

2030年前江西规划建成50座资源化利用厂,总建设规模达到1440万吨/日以上,且各设区市要统筹县区建成运营合规、满足需求的兜底保障设施(贮存或堆填处置场)。2035年资源化利用设施总建设规模达到1550万吨/日以上。

就近就地利用,处置设施布局应体现集约节约用地,与城市固废处置设施、循环经济产业园的协同布局。避免邻避效应并形成循环经济产业链。

3. 山西:新建16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

在《山西省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中提到,截至2024年8月,全省共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23座,总设计处理能力1656.5万吨/年,其中设区市共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10座,总设计处理能力815万吨/年。

已建成的23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中,主要分布在太原、晋中、吕梁、长治、临汾、运城6市,晋城、大同、朔州、忻州、阳泉5市均无建成项目,亟待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提高减量化、资源化、规范化处理水平。

规划近期(2025年)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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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远期(2030年)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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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划》到2025年,山西基本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治理体系,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规划近期(2025年)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9座,总设计处理能力827万吨/年;规划远期(2030年)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7座,总设计处理能力520万吨/年。到2030年,全省新增资源化处理能力1329万吨/年,总处理规模达到2985.5万吨/年。

4. 辽宁:新建37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

《辽宁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 显示,截至 2023 年底,辽宁省已建成资源化利用设施及场所 9 座,总处理能力为600万吨/年。

辽宁各市规划新建资源化利用厂汇总表(规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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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期内,辽宁省规划新建专注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共37 座,总处理能力为 797.53 万吨/ 年。规划项目建成后,全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厂共46座,总处理能力为1397.53万吨/ 年。 

5. 江苏常熟:新建10处建筑垃圾储运场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逐步强化常熟市建筑垃圾治理,不断提升城居环境,根据《苏州市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及《江苏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编制纲要》,常熟市城市管理局编制了《常熟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4-20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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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各地规划已经出台,或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中,但部分地区规划落实不容乐观,依旧停留在纸面阶段。以重庆为例,从去年中央环保督查公布的典型违法案例中发现,重庆虽早已制定了《重庆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年)》,但落实不力:41个区县中(含开发区)36个未制定专项规划,工作长期无规可依;明确2023年应新增的16个处理重点实施项目中,3个未开工、9个仍处前期筹划阶段;已建成年处理能力995.7万吨的设施2023年实际处理量仅329万吨(占总能力33%),个别消纳场运行负荷不足10%,资源化利用效能低,违规倾倒问题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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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察又出重拳!这次牢牢盯住了“建筑垃圾”。国家的决心很坚定:不能再“埋埋埋”和“堆堆堆”了!这把“督察利剑”将督促各地政府真正动起来,把“变废为宝”的规划从文件里“请”出来,让建筑垃圾这座“城市矿藏”真正得到开发利用,守护我们的绿水青山。

编辑:吴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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