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之中有原则,交往当中有政治。能否把握好人情往来中的度,是对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纪律意识的考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等行为作出处分规定,特别是新增了对“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行为的处分规定,进一步扎紧了反腐制度的笼子。
重礼仪、重情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党员干部有正常的人情往来,无可厚非。然而,一些人打着“人情往来”的幌子,或借逢年过节、婚丧嫁娶之机奉上礼品礼金,大搞“以贿充礼”,或以尊重亲情友情之名行拉拢腐蚀之实,试图“以情猎权”。人情往来成为权钱交易的遮羞布,不仅与君子之交大相径庭,更为党纪国法所不容。如果党员干部在人情交往中不守底线,很容易被“糖衣炮弹”击垮。看看那些贪腐分子的堕落轨迹,许多人都是从抹不开“人情面子”、挡不住“人情攻势”开始,被一点点甜头牵着鼻子往腐败深渊走的。党员干部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划清公与私、礼与贿、人情与原则等界限,尤其要以《条例》为镜,从小事小节、日常言行中加强修养,做到“情谊再浓不可越纪,往来再密不可违法”,不被不正当的人情往来“绑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