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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名牌”蹭流量终将承担法律责任

2026-07-15 15:54:54 来源于:北京日报

  陈兵

  近日,一起仿冒知名品牌的侵权案件引发广泛关注:一经营者开设了一家名为“胖东来私房菜馆”的餐厅,在门店招牌、菜单及网络宣传中多次使用“胖东来”“皇东来”等近似知名品牌的标识。市场监管部门多次劝阻要求整改,该经营者仍拒不纠正。法院一审认定其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判令其赔偿16万元。该案判决再次敲响警钟:市场经营没有捷径,“傍名牌”“搭便车”的蹭流量行为,终将承担法律责任。

  知名品牌的口碑和影响力,是企业长期坚守诚信经营的成果。其商标已然成为具备高辨识度的驰名无形资产,受法律严格保护。然而,部分经营者试图走捷径,通过“傍名牌”蹭流量的方式,利用他人的商标商誉攫取不正当商业利益。殊不知,这种短视行为已然触碰法律红线。

  我国多部法律法规为品牌知识产权筑牢保护屏障。商标法第十三条对已注册驰名商标设立跨类别保护规则,禁止他人在不相同、不相类似商品上复制、摹仿或者翻译该商标,避免误导公众,损害驰名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本案中,涉事餐馆刻意使用原版及变体近似标识,极易让消费者误认为其与胖东来存在合作、直营关系。即便餐饮与零售分属不同业态,此举未经许可同样构成商标侵权,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傍名牌”行为构成多方受损的恶性循环。对于品牌权利人而言,“山寨”品牌的经营行为易误导消费者迁怒正规品牌,导致品牌商誉贬值。同时,刻意混淆的经营方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极易让其落入消费陷阱。投机者坐享其成,严重破坏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

  诚信是市场经营的立身之本,广大经营者应摒弃“傍名牌”的投机思维,短期蹭来的流量和客源终究无法支撑长久经营,反而会因侵权行为承担停止侵权、高额赔偿等法律后果,自身商业信誉也会彻底受损,失去消费者信任,最终被市场淘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守护知识产权,需要多部门协同发力。一方面,监管部门应常态化开展“傍名牌”专项整治,线上线下同步排查,从源头遏制商标侵权乱象。另一方面,司法机关应加大普法力度,提升侵权违法成本,挤压投机牟利空间,并通过源头防控、行政查处、司法追责相衔接的全链条治理,切实保护企业创新成果,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生态。

  (作者单位: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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