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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偷声”被判侵权具有警示意义

2026-06-30 14:32:12 来源于:河北日报

王琦

用人单位享有录音制品著作权,可以不经许可,将离职员工声源数据用于AI配音吗?杭州市滨江区法院近日审结一起离职员工声音被AI化使用的人格权纠纷案。法院指出,用人单位不得以享有著作权为由,主张其对自然人声音进行AI化使用的权利。(据《华西都市报》6月26日报道)

声音是每个人自带的“名片”,是受法律保护的人格权益。然而,当下AI仿声侵权乱象频生,侵害个人信息安全,影响网络空间生态。这起案例,有力维护了受害者权益,也向AI产业发出警示:技术创新不能逾越人格权保护底线。

此次法院判决,进一步厘清了录音制品著作权与人格权的法律法规边界:知识产权归属约定不包含人格权益。声音、人脸、指纹等生物识别信息,属于高度敏感个人信息,不是可以随意复刻的“数字资源”。AI的加工不是侵权的“洗白滤镜”,只要生成的音色、语调与声音主体具有高度一致性,未经授权使用就是“偷声”,就侵害了人的声音权益。

技术本身无原罪,但技术应用必须恪守法治底线、尊重公民人格权益。只有严格厘清权益边界、规范AI声音使用场景、压实技术使用主体责任,才能有效遏制AI“偷声”乱象,构建起AI产业长远发展的良好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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