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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法院开展“百场庭审旁听”活动,领导干部出庭应诉或到场旁听

2026-06-18 14:49:46 来源于:浙江日报

  —— 听履职短板,更听民生痛点

  ■ 浙江日报记者 张蓉 通讯员 宋朵云

  近日,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开庭的一场行政案件,备受关注。这场庭审由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许惠春担任审判长。旁听席上,坐着30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多家省市级单位的厅级、处级领导干部。

  这是全省法院“百场庭审旁听”省级专场活动。近期,浙江各地已有不少领导干部先后走进当地法院,有的出庭应诉,有的到场旁听。

  让官员来旁听“民告官”,深意何在?这场特殊的“法治课”,又传递出怎样的治理信号?

  一堂实践教学

  当天审理的是一起涉及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行政协议的行政诉讼再审案件。

  2017年,登记在鲍某某已故父亲名下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属地街道办委托村委会与鲍家人签订了两份安置补偿协议,将鲍某某单独作为一户、其兄弟与母亲作为另一户,约定各自给予安置补偿。

  多年后,街道办认为该安置方式有误,撤销了两份协议,将鲍家人合并为一户重新确定补偿,补偿利益减少近一半。为此,鲍某某将街道办告上法庭。一审、二审都驳回了鲍某某的诉讼请求。鲍某某不服,申请再审,省高院对本案进行提审。

  庭审中,双方围绕行政机关单方撤销行政协议的合法性等争议焦点展开充分辩论。经过一个半小时庭审并在法庭主持调解下,各方当事人就依法实质化解争议达成共识。

  庭审结束后,省高院召开座谈会,现场旁听的多位领导干部聚焦如何在法治框架内推进征迁工作、做实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强化府院良性互动展开讨论。

  “百场庭审旁听”省级专场活动,为何选择这起案子?因其具有较强的代表性。近年来,征地拆迁领域矛盾突出,行政诉讼中,近六成直接或间接因征地拆迁引发。同时,因行政机关未按约定履行或单方变更撤销协议而引发的行政争议也有所增长。

  “这样多听一听,我们领导干部的思维方式可能就不一样了,特别是在做涉及群众利益、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决策时,会更依法审慎。”台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徐飞在座谈会上坦言。

  这正是浙江开展“百场庭审旁听”活动的深层用意——将庭审现场打造为沉浸式“法治公开课”,激发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效能,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关键少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切实推动更高水平法治政府、法治浙江建设。

  正如参与旁听的安吉县余村村党支部书记汪玉成所言:“这是一堂贴合基层、赋能治理的实践教学。看似是个案,实则折射出基层干部行政履职过程中存在的短板,也深刻警示我们基层履职无侥幸,一丝一毫的程序疏漏,一点一滴的履职不规范,都可能影响政府的公信力。”

  刻下平等底色

  近年来,浙江行政诉讼领域发生了深刻变化,“告官见官”逐渐成为常态——浙江一审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长期保持在90%以上,已连续3年实现“应出尽出”。

  此前,在金华市中院,市长张健坐上了被告席,直面百姓关于工伤认定的纠纷,100余名市直机关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到场旁听;2023年,杭州市副市长宦金元也曾为一起行政处罚决定书引发的争议而出庭应诉。

  “行政机关要带头守法、规范用权,敢于接受监督,敢于出庭应诉,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始终在法治轨道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依法行政的更高期待。”张健出庭时的一席话引发广泛共鸣。一如38年前,时任苍南县县长黄德余坚持坐上被告席时的表态。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极具浙江辨识度的创新制度。“新中国民告官第一案”,就发生在这里。

  1988年,苍南县农民包郑照经镇城建办批准,造了3间三层楼房,但县里以房子建在防洪堤上为由,将包家已竣工的楼房拆掉了一部分。包郑照将县政府告上法庭,时任县长黄德余出庭应诉。

  经过一审、二审,包家最终败诉。但这纸诉状意义深远,不仅敲开了“民告官”的大门,更在浙江的法治基因里刻下了“法律面前,官民平等”的底色。

  2003年,温州市鹿城区在全国首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此后,浙江自下而上、由点扩面逐步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全国最早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司法实践的地区之一。2015年,这项制度被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吸收;2020年最高院出台专门司法解释,推动“出庭应诉”向“出声、出力、出效”深化。

  近年来,浙江法院及各级政府守正创新,不断赋予这项制度新的活力。省政府出台相关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出庭应诉规则。

  推进源头治理

  “民告官”见证了时代的进步和民主的发展,但真正的法治高效,不在于“告”,而在于“止”——将争议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诉前,让群众少一些对簿公堂的周折,才是最务实的回应。

  近年来,浙江各级法院和行政机关在党委领导下,持续深化府院良性联动,构建全链条行政争议预防化解体系。全省一审行政案件协调化解率长期稳定在30%以上。

  杭州的探索就很典型。近年来,杭州中院建立专项报告机制,针对矛盾集中的行政管理领域,向相关行政机关发送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如土地类行政案件、营商环境行政案件、治安行政处罚案件等。“群众的一纸诉状,背后往往是城市治理的短板和民生服务的弱项,为提升治理能力指明方向。”杭州中院行政庭庭长鲍常兰说。

  “审理一案,规范一片。”全省行政机关“百场庭审旁听”活动正是推动行政争议源头治理的重要一环,以期将重点领域行政案件高发的问题消弭于未然。

  目前,今年的“百场庭审旁听”活动已在全省法院开展83场,42家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32家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4200余人参加旁听。征收拆迁、社会保障、涉企执法……各级法院组织的庭审旁听聚焦这些重点领域,正是行政诉讼的矛盾高发区、是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痛点。

  从更深层来看,这场特殊的“进修课”是在提升“关键少数”法治意识和治理能力。通过直面“民告官”的公开警示教育,倒逼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近距离审视行政执法短板,直面行政履职风险,倒逼他们在作决策时多想一层。

  临海市常务副市长丁瑞峰表示:“这场庭审既彰显了司法的权威,又通过个案指导帮助我们基层厘清法律的适用边界,也为我们指明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方向。”

  当越来越多的“一把手”坐上被告席,当越来越多的“关键少数”走进旁听席,这不仅是身份的转换,更是对权力的监督。政府敢于“直面质询”,官员善于“依法解题”,人民群众才更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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