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治 >>正文

遛狗不牵绳 伤人将被拘留罚款

2026-01-04 11:27:53 来源于:辽宁日报

辽宁日报记者 刘桐

听说养犬行为有了更严格的规范,今后我在小区和公园遛狗不牵绳,这种行为是否被允许?在市区饲养罗威纳、杜宾犬这类烈性犬有哪些规定?

——辽望网友6216

遛狗不牵绳,以前是违规,今后则是违法行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划定了清晰的法律“红线”,遛狗不牵绳可能被罚款,甚至还会被拘留。

因遛狗不牵绳引发的纠纷并非个例,这类行为以往在管理中也存在不小难度。“过去处理养犬纠纷,常面临法律依据不明确的问题。”一名基层民警坦言,遛狗不牵绳惊吓到老人孩童、夜间犬吠扰民、烈性犬违规饲养等问题,曾是基层治理的痛点。

如今已经实施的新规对各类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处罚标准作出了细化,而记者走访多处公园、社区发现,很多养犬人对此并不清楚。

“我家狗不咬人,遛狗就不用牵狗链。”2025年12月30日晚,在沈阳一处口袋公园内,一名养犬人因未拴绳遛狗引发市民惊吓,双方发生争执。公园内,多数养犬人能牵绳遛狗,但仍有个别未牵绳狗在遛弯儿人群中穿行。

沈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行业场所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卢迪介绍,一些养狗的市民认为自己家的狗很乖,遛狗不用牵狗绳,这种想法不仅是错误的,而且还是违法的。新规明确,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遛狗牵绳不是文明倡导,而是法律规定必须履行的责任。”卢迪解释,所谓“安全措施”,最主要的就是牵好狗绳,在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时,不能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的情形下还应该给犬只佩戴嘴套。只要你没这么做,导致狗咬了人、撞了人或吓到人,你就要负责,轻则罚款,重则拘留。

更为严厉的是,针对养犬者故意驱使犬只伤人的恶劣行为,新规也明确了处罚标准。养犬者故意让狗去咬人的行为,属于驱使动物伤害他人,其性质极其恶劣,将依法从严惩处。新规规定: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即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针对市民关注的烈性犬饲养问题,新规也作出明确禁令。卢迪介绍,沈阳划定了养犬重点管理区,除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全域及其他区的农村地区外,都是养犬重点管理区。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确定的禁养犬共有48种,其中烈性犬39种,大型犬9种。罗威纳或杜宾犬等威猛犬种均在禁养之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