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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抚养费引纠纷 审执联动高效化干戈

2025-12-24 10:59:12 来源于:河北日报

2024年11月19日,阳原县人民法院城镇人民法庭与执行局协同发力,化解因离婚纠纷引起的诉讼、执行案件。

2022年7月,王某与胡某离婚案件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该判决书第二项写明“儿子胡小某的抚养权归原告王某,由被告胡某按年履行抚养费,每年支付原告抚养费1万元,直至儿子年满十八周岁为止”。在抚养费履行过程中,因胡某未能按时给付2023年的抚养费,王某在某短视频平台直播间,对胡某进行谩骂。对此,胡某认为王某的行为侵犯其人格权,对其造成一定伤害,于2024年10月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王某对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城镇人民法庭受理此案后,办案法官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双方均认为自己有理,互不让步。为了能一次性解决矛盾纠纷,办案法官对双方进行了释法明理,告知王某其维权方式欠妥。同时劝说胡某抓紧时间将抚养费给付,毕竟这是给孩子的费用。随后,办案法官了解到王某就抚养费的履行已向法院申请执行,便与执行法官共同调解,为当事人分析利弊,向胡某阐明不履行法院判决将承担的法律后果。

11月19日,在办案法官与执行法官的共同努力下,胡某主动向王某赔礼道歉,并承担了案件诉讼费,撤回了对王某的诉讼,同时将拖欠的抚养费一次性全部付清。至此,诉、执两案得到圆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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