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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连续9年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标准

时间:2016-08-22 作者:未知 来源:中国城乡新闻网 点击: 724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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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61月起,济宁市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连续9年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标准。根据测算,全年市财政将增加支出1.1亿元,惠及29万余名城乡困难群众。

 

  提高城市低保标准。2016年,泗水、鱼台、金乡、嘉祥、汶上、梁山、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任城、充州、曲阜、邹城、微山、太白湖新区提高到每人每月540元,济宁高新区提高到每人每月570元。经测算,城市低保人均补助水平比去年提高不低于5%,达到城市低保标准的66%

 

  提高农村低保标准。2016年,泗水、鱼台、金乡、嘉祥、汶上、梁山、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提高到每人每月305元,任城、究州、曲阜、邹城、微山、太白湖新区提高到每人每月335元,济宁高新区提高到每人每月350元。经测算,农村低保人均补助水平比去年提高16%,达到农村低保标准的60%

 

  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2016年,各县(市、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4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600元。


    责编: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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